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长期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先后承担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国家重点课题等重大项目。《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简报》2016年第1期(总第154期)日前发布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育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经济学分会副理事长岳昌君教授执笔的《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报告》,特此转发,以飨读者。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为教育决策和毕业生就业提供更丰富有效的信息,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研究所继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之后,于2015年6月又进行了第七次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本报告是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的统计分析。
一、样本说明
本次调查包括我国东、中、西部地区17个省份的28所高校,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浙江、广东和海南等8个省份的13所高校;中部地区包括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等4个省份的8所高校;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四川、甘肃、宁夏和新疆等5个省份的7所高校。其中“985”重点高校4所、“211”重点高校5所、一般本科院校10所、高职院校5所、民办高校1所、独立学院3所。每所高校根据毕业生学科和学历层次按一定比例发放500~1000份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5421份。
在有效样本中,专科毕业生占20.5%,本科毕业生占66.7%,硕士毕业生占11.5%,博士毕业生占1.2%;男、女毕业生比例分别为49.8%和50.2%。“985”重点高校学生占15.4%、“211”重点高校学生占20.2%、一般本科院校学生占38.6%、高职院校学生占16.4%、民办高校学生占3.9%、独立学院学生占5.5%。
二、就业状况
1.毕业生落实率
为更具体、准确地反映毕业生毕业时的状况,本次调查将毕业生被调查时的状况分为10类,每一类毕业生所占的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
专科生 |
本科生 |
硕士生 |
博士生 |
全部 |
(1)已确定单位 |
39.5 |
27.4 |
55.8 |
49.2 |
33.4 |
(2)升学(国内) |
8.8 |
22.9 |
11.8 |
8.6 |
18.5 |
(3)出国、出境 |
2.5 |
6.9 |
4.6 |
10.2 |
5.8 |
(4)自由职业 |
6.5 |
4.6 |
2.3 |
0.5 |
4.7 |
(5)自主创业 |
7.8 |
4.1 |
1.7 |
3.2 |
4.6 |
(6)其他灵活就业 |
22.3 |
15.6 |
8.3 |
9.6 |
16.1 |
(7)待就业 |
10.1 |
13.7 |
12.9 |
13.9 |
12.9 |
(8)不就业拟升学 |
1.4 |
2.6 |
1.1 |
1.1 |
2.2 |
(9)其他暂不就业 |
0.7 |
1.5 |
1.0 |
1.1 |
1.2 |
(10)其他 |
0.4 |
0.7 |
0.5 |
2.7 |
0.7 |
落实率(第1~6项) |
87.4 |
81.5 |
84.5 |
81.3 |
83.1 |
从被调查的毕业生总体统计来看,毕业生毕业时“已确定单位”的比例为33.4%,“升学”与“出国/出境”的比例合计为24.3%。如果将表1中第1~6项均视为“确定去向”的话,则毕业生毕业时的“落实率”达到了83.1%。
从学历层次的比较来看,落实率差异不大,都在80%以上。专科生的落实率最高,均为87.4%;其次是硕士生,为84.5%;第三是本科生,为81.5%;博士生的落实率最低,为81.3%。
从性别之间的比较来看:男性落实率高于女性。男性落实率为85.3%,女性为80.8%,两者相差4.5个百分点。性别差距主要体现在“已确定单位”上,男性高出4.8个百分点。
从学校类型的比较来看:高职大专院校的落实率最高,为89.4%;其次是“211”(包括“985”)重点大学,为86.5%;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排第三,为80.6%;普通本科院校最低,为77.7%。
从学校所在地的比较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高校之间存在差异,西部地区高校的落实率低于东部和中部。东、中、西部高校的落实率分别为85.9%、81.6%、78.4%。
2.起薪比较
收入是反映就业状况的关键指标之一。在本次调查中,由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对自己的起薪进行了估计。为了排除奇异值,我们只统计了月起薪在500~30000元之间的观测值。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高校毕业生月起薪的算术平均值为4187元,中位数是3500元。按照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分别赋予43%、47%、8%和2%的权重计算,高校毕业生月起薪的加权算数平均值为3664元。
毕业生的起薪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历越高起薪越多。从算术平均值看,专科生为2640元;本科毕业生为4010元;硕士为6363元;博士为6753元。从中位数看,专科生为2500元;本科毕业生为3500元;硕士为6000元;博士为6300元。
第二,性别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男性为4448元,女性为3896元,两者相差553元。
第三,学校类型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211”(包括“985”)重点高校为5571元,一般本科院校为3944元,高职院校为2597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为2993元。
第四,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京津沪为5449元,东部地区为3401元,中部地区为2866元,西部地区为2680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2.03倍。
第五,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平均收入最高,为4721元;地级市的平均收入为3605元;县级市或县城的收入平均为3066元;乡镇和农村的收入分别为2909元和3247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63倍。
第六,工作单位性质之间存在差异,11个单位类型按照平均起薪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科研单位5407元;(2)三资企业5329元;(3)国有企业4801元;(4)高等学校4404元;(5)医疗卫生单位4056元;(6)党政机关3967;(7)其他企业3889元;(8)其他事业单位3740元;(9)私营企业(民营、个体)3647元;(10)中小学3422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58倍。
第七,工作类型之间存在差异:专业技术工作、企业管理工作、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收入位居前三甲,分别为4611元、4504元、和4400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人员的收入居中,分别为3901元和3847元;最低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收入分别只有3014元和2977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55倍。
第八,行业之间存在差异,19个行业按照平均起薪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5386元;(2)金融业为5098元;(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为4834元;(4)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为4648元;(5)房地产为4395元;(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4165元;(7)采矿业为4077元;(8)文化体育娱乐为3999元;(9)农林牧渔为3938元;(10)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926元;(11)制造业为3859元;(12)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为3822元;(13)教育为3816元;(14)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为3661元;(15)建筑业为3607元;(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3496元;(17)居民服务为3334元;(18)批发零售为3255元;(19)住宿餐饮为2854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89倍。
3.就业满意度
由于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有充分的选择权,因此毕业生对自己所找到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在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中,有25.9%的毕业生对找到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53.6%的毕业生感到满意;19.0%的毕业生感到一般;1.2%的毕业生感到不太满意;只有0.3%的毕业生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
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历之间存在差异:博士生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硕士生和本科生,专科生的满意度最低。
第二,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京津沪地区就业的满意度最高,第二是西部地区,第三是东部地区,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满意度最低。
第三,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城市越大满意度越高: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地级市,第三是县级市或县城,第四是农村,在乡镇就业的满意度最低。
第四,工作单位性质之间存在差异,11个单位类型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党政机关;(2)科研单位;(3)高等学校;(4)国有企业;(5)三资企业;(6)其他事业单位;(7)中小学;(8)私营企业(民营、个体);(9)其他企业;(10)医疗卫生单位。
第五,工作类型之间存在差异,7个单位类型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企业管理人员;(3)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5)商业和服务人员;(6)专业技术人员;(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六,行业之间存在差异,19个行业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采矿业;(2)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3)农林牧渔;(4)金融业;(5)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6)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建筑业;(8)房地产;(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10)教育;(11)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12)文化体育娱乐;(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14)住宿餐饮;(15)批发零售;(16)制造业;(1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居民服务。
此外,性别之间、学校类型之间的就业满意度差异不大。
4.就业分布
根据已经确定就业单位者的回答,2015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分布状况如下:
第一,按就业地区划分:在京津沪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2.8%,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46.0%,在中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22.2%,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9.0%。
第二,按就业地点分划分: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工作的毕业生占59.1%,在地级市工作的占25.4%,在县级市或县城工作的占13.0%,在乡镇工作的占1.8%,在农村工作的占0.8%。
第三,按工作单位性质分:11个单位类型按照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私营企业占38.9%;(2)国有企业占27.9%;(3)三资企业占8.1%;(4)国家机关占4.9%;(5)其他企业占4.6%;(6)其他事业单位占4.6%;(7)中小学占4.2%;(8)高等学校占3.1%;(9)科研单位占1.5%;(10)医疗卫生单位占1.1%。其他占1.2%。从分布结构看,毕业生就业的单位类型非常集中,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是最主要的就业单位。
第四,按工作类型划分:7个工作类型按照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专业技术人员29.8%;(2)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7%;(3)商业和服务人员14.3%;(4)企业管理人员14.1%;(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1.2%;(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5.1%;(7)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8%。从分布结构看,毕业生就业的工作类型比较分散,有5个类型的工作比例达到两位数。
第五,按行业划分:在19个行业中按比例由高到低的行业顺序是:(1)金融业为15.2%;(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10.8%;(3)制造业为10.3%;(4)教育为9.1%;(5)建筑业为6.7%;(6)农林牧渔5.4%;(7)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5%;(8)批发零售4.2%;(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4.0%;(1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4.0%;(11)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3.1%;(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13)房地产2.7%;(14)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2.3%;(15)文化体育娱乐2.1%;(16)住宿餐饮1.9%;(17)采矿业1.9%;(18)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1.0%;(19)居民服务1.0%。
新兴服务业(金融业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表现突出,成为占比最大的两个行业,占比合计为26%。工业(制造业和建筑业)依然重要,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占比合计为17%。教科文卫体等事业行业占比合计为15.4%,其中教育行业占比突出,占比为9.1%。
5.就业影响因素
毕业生就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如何?应该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给和需求两种角度综合考虑,但是本次问卷调查对象只包含毕业生,因此统计结果只是毕业生的看法。问卷包含的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共有21种,调查统计结果中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排列顺序,这21种影响因素分别为:1、工作能力强;2、相关的实习经历;3、实习经历丰富;4、了解自己,扬长避短;5、了解求职岗位的要求及特点;6、学历层次高;7、形象气质好;8、应聘技巧好;9、学校名气大;10、就业信息多;11、热门专业;12、学习成绩好;13、往届毕业生的声誉好;14、老师的推荐;15、朋友的帮助;16、家庭背景好或亲戚的帮助;17、学生干部;18、拥有就业地户口;19、性别为男性;20、是党员;21、送礼拉关系。
上述统计结果表明,工作能力、实习经历、求职技巧等与就业直接相关的因素显得最为重要。学校名气、热门专业、学习成绩等与高等教育直接相关的因素的重要性一般,排在中间位置。亲朋好友、党员干部、性别等与社会资本、政治资本、人口特征等相关的因素最不重要。
三、求职状况
1.择业意向
就业对每一位毕业生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们普遍重视的是哪些因素?本次调查共涉及16种因素,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顺序排列如下:1、发展前景好;2、利于施展个人的才干;3、福利待遇好;4、经济收入高;5、符合自己的兴趣爱好;6、工作稳定;7、工作单位的声誉好;8、工作自由;9、能获得权力和社会资源;10、对社会的贡献;11、工作单位的规模大;12、工作单位在大城市;13、工作舒适、劳动强度低;14、专业对口;15、可兼顾亲友关系。16、能够解决户口问题。可见,毕业生最看重的是个人发展和福利待遇。
2.求职渠道
毕业生求职与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毕业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向有关单位发出求职信息。已确定单位者的求职渠道被选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1、学校(包括院系)就业指导机构发布的需求信息28.5%;2、网络招聘信息28.5%;3、父母、亲戚介绍的信息11.6%;4、从企业得到的招聘广告9.0%;5、朋友或熟人介绍的信息8.5%;6、实习单位提供的信息5.4%;7、在人才洽谈会获得的信息3.6%;8、专门性的人才招聘信息刊物2.1%;9、从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的信息1.5%;10、新闻媒介的零散招聘广告1.3%。
网络招聘的占比上升明显,已经与学校信息提供的占比并列第一。亲朋好友的作用保持较高的比例,达到20.1%。
3.就业指导课程
从毕业生对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或讲座的帮助程度看,有8.3%的毕业生认为帮助很大,有16.9%的毕业生认为帮助较大,有48.4%的毕业生认为帮助一般,有19.8%的毕业生认为帮助较小,有6.6%的毕业生认为没有帮助。
4.求职数量
在需要求职的毕业生中,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递交过求职简历的单位数平均为13.3个,接受过面试的单位数平均为5.6个,曾表示愿意接收的单位数平均为2.9个。进一步的分析发现,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有一定的联系,求职成功者付出了较大的努力。“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14.1个,“待就业”者为10.6个;“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参加面试的单位数为5.9个,“待就业”者为4.3个;“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获得接受的单位数为3.1个,“待就业”者为2.2个。统计数据还显示出“待就业”者存在“有业不就”的现象。
5.求职费用
排除求职总费用在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的奇异值后,2015年高校毕业生为求职而花费的相关费用人均为2029元。其中,求职简历的制作157元;交通费367元;招聘会门票186元;通讯费用202元;购置服装费385元;人情、礼品费用404元;其他相关费用380元。“已确定单位”者的总求职费用为1993元,而“待就业”者为2132元,说明求职结果与求职费用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在求职过程中过分地增加支出并不一定能够提高求职的成功率。
(如需转载本调查报告,须事先征得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同意,并注明“转载于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简报”字样。)